买房是很多人毕生的梦想,而买房除了考虑价格、地区、环境外,建案本身的特点、公设亦是许多人考虑的重点,也因此常发生建商广告、文案与消费者认知产生落差,进而发生消费纠纷的案例。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今(13)日决议,远雄建设事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远雄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新北市新庄区「远雄首品」建案,其广告将机车停车区的空间包装成「健身房」、会客区空间包装成「店铺」,不仅事涉广告不实,也违反建照申请规划,因此公平会依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1条第1项规定,罚处远雄建设公司新台币250万元罚锾、远雄房地产公司120万元罚锾。
公平会表示,远雄建设公司与远雄房地产公司销售新北市新庄区「远雄首品」建案,于591房屋交易网站刊载一层平面图,载有健身房、会议室、会客区等公共设施,使消费者认知该等公共设施皆可合法使用。
但经检视「远雄首品」建案建造执照「一层全区配置参考图」,广告所载健身房对应空间为「自行车及机车停车区(计入容积)」、会议室之对应空间为「机电设备空间」、会客区对应之空间为「S3店铺」,且据新北市政府表示,案关建案倘依一层平面图将上开核定空间规划作为其他用途使用,涉违反建筑法之规定;是案关广告宣称健身房、会议室、会客区等公共空间,消费者于交屋后并未能合法使用广告所示之公共空间,系属虚伪不实及引人错误之表示且足以影响交易秩序,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1条第1项规定。
公平会复表示,「远雄首品」建案于591房屋交易网站刊登之销售广告,同时亦使用「改写小坪数住宅的生活气度,完美复刻曼哈顿上流居活」等用语,并于该建案销售中心与公司网站使用A1、A2、A3、A5、A7、A8、A9、A10之「平面家具配置参考图」,将该建案之室内空间规划作为住宅使用,予一般消费者印象,为购买案关建案之房屋,得如同前开广告用语合法依「一般住宅」供家人居住,并可依家具配置参考图所示规划使用。
然据新北市政府表示,依「远雄首品」建案建造执照、历次变更设计及使用执照所示,该建案全栋并无规划做住宅使用。是以,案关广告之表示或表征核与事实不符,且已足令一般消费者对案关建案内容及用途产生错误认知或决定,核属虚伪不实及引人错误之情事,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1条第1项规定,因此公平会罚处远雄建设公司新台币250万元罚锾、远雄房地产公司120万元罚锾。